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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_景区救援该有偿吗阅读答案

ysladmin 2024-07-25
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_景区救援该有偿吗阅读答案       对于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1.黄山景区门票多少?2.四姑娘山开首张有偿搜救罚单,对违规旅友有偿搜救能否大面
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_景区救援该有偿吗阅读答案

       对于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1.黄山景区门票多少?

2.四姑娘山开首张有偿搜救罚单,对违规旅友有偿搜救能否大面积推行?

3.营救驴友的费用改谁买单?

4.驴友救援由谁买单?

5.黄山景区发生过事故吗

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_景区救援该有偿吗阅读答案

黄山景区门票多少?

       黄山景区旺季(3月1日至11月30日)门票价格190元/人,黄山景区淡季(12月~2月)门票价格为150元/人。方案自2018年9月28日起执行。

       2020年2月14日,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黄山市古徽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黟县徽黄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倡议。

       黄山市全部A级景区(49家54处)自恢复运营之日起一年内,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实行门票免费优惠政策。市域内其他非A级收费景区和《徽韵》演艺项目也向全国医护工作者实行免费政策。

扩展资料:

       2018年1月1日起,黄山风景区实施的《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该景区2018年将启动实施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2018年11月8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日前发布并施行《黄山风景区旅游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以“红黑榜”的形式记录和管理游客的旅游行为。

       其中,游客上“红榜”将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免黄山风景区门票的优待,上“黑榜”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作为“黄山风景区不受欢迎的人”在该景区政务网站公布。

百度百科——黄山风景区

四姑娘山开首张有偿搜救罚单,对违规旅友有偿搜救能否大面积推行?

       驴友探险被困,救援费用应该由驴友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而且还要有高额的罚金和严厉的处罚措施!

       有的驴友可能会脸色一凛,怒目呵斥我:我从未见过如此冷血无情之人!

       我只是觉得,探险嘛,比的就是胆大,玩的就是心跳,说到要任性要玩命就一个比一个猛,怎么说到钱就洪世贤附体,人间清醒了起来?原来钱还是英雄胆的试金石!

       驴友们,你们探险被困,我也知道你们肯定不是故意让自己受困的,我们每个人也很希望你们早日脱困,所以救援队也是很积极地施救。但你们也应该知道,你们去探险的地方必然是值得探险的,说明你们受困的地方肯定是危险重重,所以救援队员的救援阻力也会增加,事实上,就是有救援队员在救援中付出了生命。他们是为了钱去救援吗?他们是为了成为英雄而去救援吗?他们只是因为你被困了需要帮助救援而去救援!

       有人以为付了救援费用就等于扯平了吗?以为承担了救援费用就可以任性探险吗?以为承担了救援费用就可以买救援队员的命吗?

这个钱买不回也买不到救援队员的生命!这个钱是在提醒还没开始探险的驴友不要忘了初心:你是要体验冒险精神,不是要当“张三”!

有同行的驴友表示:我感觉到了危险,我劝也劝了,可是我的队友就是劝不听呀!我们相信你已经尽力了,但是队友是你自己选的,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有的驴友表示:景区没有提示危险,我们不知道呀,景区应该负责!作为正常人,大家对危险都有一定判断,不然也不能活到这个时候。再说了景区又不是你的监护人,景区给你负责了,是不是你将来给景区养老呀?

       探险就是有风险,明知有风险还要去探险,造成被困了得到救援了,啥责任都不用承担,那相当于白嫖了还大声吆喝:大家快来玩呀!对于这种任性或没有危险判断力的驴友,就应该得到承担救援费用+高额罚金+严厉刑罚的铁拳重击!

营救驴友的费用改谁买单?

       我觉得是这样的有偿搜救是值得推行的,首先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冒险精神,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些不让去的地方,那些受到限制的地方,往往非常的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的人。四姑娘山地处在中国地貌第一阶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属于第二阶梯四川盆地向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大地构造属于中国大地地槽区的松潘—甘孜褶皱带,地貌分区属于川西高山高原区,高山峡谷亚区,大渡河中游高山峡谷地带。是受到很多旅友的喜爱的,就喜欢冒险去爬山。

       这个第一张油藏搜救罚单是发生在四姑娘山的,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境内的四姑娘山景区,对违规穿越四姑娘山的一名广东籍男子周某开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单,并根据规定要求周某承担有偿救援费用3000元。这是去年9月当地出台相关规定后,开展的首例有偿救援,也是开出的首张有偿救援罚单。

       这3000元的罚单,是综合了违规穿越四姑娘山所产生的救援物资、人员等费用后计算得出的。相关户外专业人士提醒,户外运动尽量选择正规户外俱乐部,违规穿越不仅给自身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违规穿越遇险后救援也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实施有偿救援,目的不在“收钱”,主要是为了遏制“野游”,景区也是无奈之举。尽管如此,景区的有偿救援,还是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违规“野游”者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但有评论认为,依赖有偿救援来震慑“野游”等违规行为的做法,从根本上既难以解决问题。

驴友救援由谁买单?

        应该就事论事来分析,这种事情本身就很复杂,不可控制因素太多。

       

        全国首例有偿救援制度是怎么出现的呢?亚丁官方称,每年驴友涉险的时有发生,最开始都是对其进行无偿救援,但每年大额的救援费用让景区管理局感受到压力。收费措施可以减少公共的浪费并以此警示一些非法穿越者。

        这次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应该买单,因为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的基本职能,驴友作为纳税公民依法享有被救护的权利;也有人认为,因驴友自身存在严重过错或违规行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加重了公共负担,浪费了社会,收费做法合情合理。

        目前,我国旅游应急救援的实际主体主要是人民相关机构和民间救援队。

        民间救援队实施的旅游紧急救援在实际运行中大多免费。然而,虽然公益性组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法律上并未禁止救援队要求被救者支付救援成本费用。救援队的救援行为属于法律理论中的“好意施惠”行为,虽然我国对此尚无具体规定,但救援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中的合同关系(驴友聘请救援队对自己实施救援的)或公平原则向被救者主张施救成本费用。

        地方相关机构的旅游紧急救援现阶段扮演着主体角色,免费施救也是普遍现象。在笔者看来,旅游景区经营毕竟已经主要是一种商业行为,如果旅游者无重大过错或违规行为,在景区内发生的施救成本当然应由景区或地方财政负担。

        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怕就怕在推卸责任和投机取巧的人们太多。发生的第一瞬间不是去救援而是先找责任人,生命比包袱更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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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驴友探险主要分为3个类型,第一类是个人自发性探险行为;第二类是商业性的驴友行为;第三类也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一类,多是驴友自发组队的松散行为。有必要把探险旅游、户外运动的营利性组织者、商业机构纳入法律监管体系;而对于非营利性的互助式组织者则应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加强行业引导和规范。

        同时,驴友应该明白仅有冒险精神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避免把“探险”变为“冒险”。

        满足个人好奇心的同时不要对他人造成麻烦,胜于千言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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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景区发生过事故吗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热门话题。在安徽黄山,这一问题有了定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规定,该景区今年将启动实施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目前,以探险、挑战为目的的户外旅行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相关活动组织参与盲目性、风险管理控制非专业性、监管与法律规制薄弱性等多重原因,导致近年来驴友遇险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一些驴友因此付出沉重的生命代价,另一些驴友虽然获救,但也让国家和社会承担了高额的救助费用。

       而对于驴友,尤其那些违规探险的驴友所产生的救援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承担也引发了不少讨论。本次黄山市作出规定要求违规驴友承担相应救援费用,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然而,这种一刀切的归责方式还是与现行法律存在一定冲突。

       严格说来,救援费用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公共支出。无论公民出于何种原因陷入何种危险,哪怕是驴友违法侵入到自然保护区而后遇险,国家都有为之提供救助的法定义务。或许有人会质疑,不能为公民的违法行为买单,这样对守法公民并不公平。可是,须认识到,当公民有违法行为,我们只需要对之进行依法处罚即可。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正在于,公民纳税,国家提供服务与保障;公民违法,国家依法对之制裁。

       而另一部分则是非公共支出,除了警方、消防、主责部门等法定救助机构,还有医院、专业救助机构,甚至非救助相关部门、热心群众投入了人力物力等。这些主体并没有法定救助义务,但是多数时候有效救助又离不开它们,不可能指望警方与消防能够提供所有专业化救助服务。

       那么,这些主体所提供的救助行为则并不是国家和公民的关系,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民法规定了无因管理制度,“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很显然,非公共支出部分应当由获救驴友全部承担,即使或景区为之垫付,也有权利与义务向驴友追偿。

       遗憾的是,在不少的驴友救援中,为驴友全部买单了,这实际上是在慷他人之慨,让公共财产承担了不该承受之重。而黄山市拟用的一刀切有偿救援方式也并不妥当。当前,驴友屡屡发生意外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相关立法的探索也应该早日提上议程,对于相关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进行严格厘清,让驴友救援费账单成为一笔明白账。

       黄山景区发生过事故。

       2019年3月1日清晨5时50分左右,8名武汉摄影爱好者组团在黄山猴子观海景点拍照时,听见山崖下有人呼救,确认是两人坠崖,立即报警,被困的两名游客获救。

       2016年8月20日下午,有人在黄山一个山谷里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疑为赵女士,后经其家人辨认,正是已失联多日的赵女士。目前,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5年10月3日,国家4A级风景区黄山区芙蓉谷发生一起三名游客落水,均溺亡。据了解,事发时,先是一女子不慎落水,其外甥下水施救。旁边游客陈先生也跳入水中救援。可惜,三人均不幸溺亡。

扩展资料:

       据已获准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黄山景区今年将启动实施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针对驴友违规频繁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趋势,管委会组织开展了景区及周边未开发开放区域实地踏勘,集驴友活动区域线路地理信息数据271个,在沿途关键节点设置临时地理信息标识标牌66个。同时,加强技防和人员巡查防范,持续加强对“驴友”违规活动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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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安徽黄山景区女子落水两人施救 三人均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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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景区救援该有偿吗答案解析”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